(资料图片)
【本文来自《女员工爆料自己被同事强奸未遂后反遭开除,蔚来该不该道歉?》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很多人被舆论带歪了,这个事情的焦点不是说,蔚来的男员工强奸女员工蔚来要向女员工道歉(很多人说什么两人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怎样怎样,和公司没关系),这一块已经诉诸法律了,法律判了,男的付出了代价这个事情就有了结论。这个女的要求蔚来道歉是因为事后HR认为这个女的“会给公司带来风险”而没有留用她,在她没有表现出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和她解除了合同。
问题的核心是“被害者是否要在职场上付出代价”——如果平移一下这个问题,跳出很多人面红耳赤的男女问题和职场性骚扰问题,基本上就是
1.如果是男员工A因为对B不满,把B打成重伤,A坐牢了,B康复后公司把他开了,理由是“同事矛盾带来的影响不好”,你觉得是不是有道理?
2.某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外被强奸了,然后破案了,强奸犯坐牢了,女的回来工作,HR说“作为员工卷入案件社会舆论大,给公司带来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要求她辞职走人,你觉得有道理吗?——这种开除理由本身就是对于他人尊严的践踏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嘲讽:好人凭什么要被枪指着?我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受害者”身份承担惨痛的代价?
退一万步说,如果HR咬死了就是这个女的不胜任职务,要不续约,其实这个女的也不好说什么。结果HR非要嘴贱说把离职和这个强奸事件扯到一起,这个女孩肯定咽不下这口气。
至于为什么HR要开她,认为她“有风险”,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个强奸的男员工也是HR招进来的,他犯罪被辞退,还兔子吃窝边草搞出了职场性侵,这个HR事后肯定因为失职被狠狠处罚了,所以对“惹事”的当事人女生“公报私仇”(这是HR唯一能动用报仇的权力)最后事情闹得这么大,其实这个HR才是整个事件中给公司带来最大风险的人。